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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在职参保职工注意!凭职业资格证来领补贴啦

    信息发布者:唐口街道唐庄村
    2019-05-16 15:27:32    来源:济宁大众网   转载

      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讯 记者从市就业办获悉,为鼓励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职工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就业结构性矛盾、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

      补贴标准

      准入类补贴标准——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证书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

      评价类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并在批准日期12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考取的专业技术证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在市直参保的到市就业办公室申请,在县市区参保的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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