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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20年济宁高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开始了

    信息发布者:唐口街道唐庄村
    2019-05-16 16:33:00    来源:济宁新闻网   转载

    济宁新闻网讯 2018-2020年济宁高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开始了,贴资金落实和结算工作于12月中旬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规定,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的机具。

    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属于我省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对符合我省补贴资格条件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需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流程和有关要求,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网上投档系统中通过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后,方可进行补贴。对已在我省完成补贴产品归档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其中对保证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青饲料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购机者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精神,结合实际,我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体上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比例不超过30%测算。对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视情况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实行定比控制。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2018年度纳入补贴范围。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在实际补贴实施中,对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机械,生产企业须及时主动书面报告区社发局并说明原因。区社发局、财政分局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异常或有违规线索时,将按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后续工作中视情况采取定比控制等措施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并逐级上报备案。

    资金分配使用

    2018年安排我区补贴资金总额400万元。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区社发局将会同财政分局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当年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测算补贴资金规模,上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区农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农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工作。

    区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工作经费。

    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

    发布实施规定

    社发局、财政分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高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信息。

    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倡导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申请时购机者需持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建议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等资料,带机向区社发局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于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区社发局上门核实。

    受理与资金兑付

    区社发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行形式核查,组织核验机具。经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分局汇总提交结算申请资金,由财政分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财政分局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对安装类、设施类和安全风险较高类等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

    备注:年度内,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年度内超出最高补贴额限额的,社发局将视情况不再予以受理该购机者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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